危险源(点)管理制度(一)危险源(点)的确认与图表的张挂: 运用危险系数或专家测定法测定各生产区域(点)的危险程度,确定危险源(点),经确认,我司的危险源(点)如下: A 级危险源(点):(1)焦炉地下室;(2)中央配电室;(3)焦炉炉顶区域(停鼓风机);(4)化产罐(槽)区。 B 级危险源(点):(1)配煤;(2)各配电室;(3)空压气包、管道;(4)锅炉房。 C 级危险源(点):(1)焦炉四大车;(2)各种小型起重机设备(含电动葫芦)。2.各作业区必须张挂危险源(点)图表。危险源点图表包括危险源点分布平面图和岗位危险源点辨识牌两种。3.危险源(点)分布平面图应张挂在醒目的位置。4.危险源(点)辨识牌应张挂在相对应的岗位上。 (二)危险源(点)的管理和检查:1.危险源(点)的管理:本着谁所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个危险源(点)均由所在作业区领导者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危险源(点)均由所在当班岗位人员实行管理。发现险情应当及时上报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2.危险源(点)的检查: A 级危险源(点)由公司分管领导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 B 级危险源(点)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同有关职能人员负责检查。 C 级危险源(点)由所在作业区领导同有关职兼安全人员负责检查。 (三)危险源(点)的变更: 当危险源(点)潜在危险程度增加时,由所在单位上报,经公司组织测定,安委会审批备案; 当危险源(点)潜在危险程度增加时,由所在单位报上,经公司组织测定,安委会审批备案; 当危险源(点)c 彻底消除后,应向公司安委会申报注销; 危险源(点)的危险程度变更后,应重新进行测定和确定,并制定对策(防范措施),更换辨识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