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1 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准驾驶或操作。2 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驾驶室内不得超额载人。1) 严禁喝酒后操作。2) 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吸烟或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3) 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3 厂内机动车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4 厂内机动车在工、库房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小时,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10 公里/小时。5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维修使用及事故记录;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4.3 公司的员工的交通安全管理4.3.1 公司的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出差途中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拨打 120、122 报警,同时打电话向公司部门经理汇报,公司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处理。4.3.2 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内部、车间也要遵守交通安全,避开与外来车辆、公司内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