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吉府法[20XX]72 号)《关于对县(市 、区)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及相关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县的工作实际,把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 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民政府设置了政府法制机构,名称为扶余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目前,法制办包含在县政府办公室内,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抓,政府办副主任分管,法制办有工作人员 2 人,副主任 1 名,科员 1 名。 二、 县法制机构人员情况 县政府法制办现有工作人员 2 名,副主任 1 名,科员 1 名,均为大学本科学历,目前尚未获得律师资格。 三、县法制机构法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1、 20XX 年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法律规范性文件 4 件,纠正 1 件。 2、 20XX 年县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复议申请 13 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11件,办结 11 件。 三、 县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县法院 20XX 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26件,办结 26 件。 四、 对县政府法制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复议案件数量增加与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我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且涉及土地、林业、水利、牧业、公安等方面的案件上升速度最快。但行政复议队伍的人员数量、业务素养、知识结构相对滞后,人员较少,业务素养偏低、知识结构单一,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才很难留在县一级,这种人才资源不足与案件数量增加之间的矛盾正日益突显; 二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地位偏弱,职能偏软,待遇偏低,可供选择的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偏少; 三是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措施还不多,一部分行政机关重视程度不够,造成许多问题常常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行政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还需要在探究中不断完善。 四是行政复议的救济渠道仍然不够畅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救济渠道了解不多,仍然认为是“官官相护”,相对人选择到法院进行司法救济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大超过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行政复议总体法制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意识还有待于不断增强。 (二)几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改变以往的宣传重点,建议由对行政机关宣传的多,对群众宣传的少向两者都加强的方向转变;由宣传形式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