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发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规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包单位应当审查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不得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安全检查与考评;违约责任
发包单位是外包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提供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要的资金,明确安全投入项目和金额,并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到位
对合同约定以外发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地下矿山通风、支护、防治水等所需要的费用,发包单位应当提供合同价款以外的资金,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金属非金属矿山分项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出入井统计、特种作业人员、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病防护等管理,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家,避开相互影响生产、作业安全
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分项发包
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承包单位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安全生产考核
发包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发包单位在接到外包工程事故报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