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旅游服务合同合同协议甲方:(旅游服务提供方)地址:XXXXX电话:XXXXX乙方:(旅游服务消费方)地址:XXXXX电话:XXXXX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游者人身安全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合同,并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餐饮、住宿、旅游景点、娱乐等服务项目
具体的服务项目及行程详见《旅游行程单》
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乙方需在旅游开始前支付
2、乙方在出发前 10 天内取消本合同的,支付甲方定金的 10%作为违约金;乙方在出发前 5 天内取消本合同的,支付甲方定金的 50%作为违约金;乙方在出发前 48 小时内取消本合同的,支付甲方全部定金作为违约金
3、如因天气、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无法继续,甲方将不承担相应责任,但将尽最大努力为乙方提供相应协助和代办费用,并协商解决
4、以上价格包含的服务项目如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其他费用根据约定支付
第三条 保险责任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购买旅游者人身意外保险,对乙方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旅游意外进行保险责任的承担
同时,甲方还须告知乙方在旅游期间注意安全事项,遇有意外情况应及时求助,甲方将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 协议终止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旅游服务结束之日起至乙方离开旅游团最后一个景点或酒店之日止
2、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均不可无故解除
如确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需要解除该合同的,应事先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1、假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安排住宿、交通等相关服务指标,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罚款的责任
2、假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或按约离开旅游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