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支付条款《施工合同支付条款》是由合同范本网施工合同栏目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款支付条款合同约定工程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签证索赔款及工程结算款,也包括垫资款
法律赋予了承包人利息请求权、停工权以及追究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在我国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于合同价格的确定通常是采用一种固定总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因为在工程量断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实际应支付的工程款远大于合同价格所以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支付的合同中,中标合同款项和合同价格的这种差异往往会产生纠纷
承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约定工程款价格,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应当注意约定工程量变化时的合同总价变更方式和计算标准
二、按月进度付款的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
应明确约定报送工程量、进度款的时间以及建设单位审核的时间,建设单位逾期审核的,应视作认可承包人报送工程量
例:正负零以上部分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 25 日前承包人报送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在收到报送后 7 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至该月完成量的 70%
发包人逾期未审核完毕的,按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应明确约定建设单位支付的时间,不要约定为XX 之后”
应约定未按期足额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只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在利率较低而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有些发包人宁愿支付利息而不付款,而如果约定一个比利息高的违约金,则发包人慑于高额的违约金,会较为主动地支付工程款,即使其未支付,施工企业在诉讼时,也可以取得一定的违约金收人
约定违约金时,也要注意不要过高,因为合同法规定违约金过高的,经对方申请法院可以调整,我们建议违约金比例在每日 0
比较合适,既能起到对发包人的威慑作用,也一般不会被法院调整
三、按形象进度付款的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
对形象进度的描述应准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