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矿井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水温地质类型划分和审批
有中长期和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规划,并能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直到矿井安全生产工作
所有矿井必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地测科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极复杂以及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且进入承压区开采和 40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还应当配备地测(水文)副总工程师或地测(水文)副矿长(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在地测科设专门分管防治水的副科长
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配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瓦斯矿井不配)、储量管理、测量、钻探及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地测防治水部门配备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的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防爆型)、计算机、打印机、流速仪、绘图仪、激光导向仪(防爆型)、GPS、物探仪器、无线电透视仪、满足矿井探放水需要的专业探放水设备和相应的钻探设备等仪器
第二条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 5 大项(共 5 个表),每大项满分 100 分
第三条 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
每一大项中各检查项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 本大项折合分数=100÷(100-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 各大项权重见公式(1)
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用下式计算: P=J×15%+D×25%+C×25%+F1×25%+F2×10%
(1) 式中: P-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J-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D-煤矿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C-煤矿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F1-煤矿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