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余泥清运措施为了进一步确保广阔员工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安全与卫生,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要有文明施工的内容要求,或单独编制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相关规定的程序审批,以保证施工安全的进行。2、 要指定切合实际的措施,降低施工中的生产垃圾。3、 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等生产和运输中造成扬尘、滴漏的管理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加以保证。4、 对操作人员明确任务,抓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提出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5、 对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并实行警戒措施。6、 要制定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影响,减少市容和绿化的不良影响。7、 施工中产生的污染和其它浑浊废气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8、 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图指定的地点分类存放,并用材料名牌表明其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等。9、施工过程当中操作人员应当仔细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清”的有关规定,将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堆放在规定的地点,并定期运走,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旁口内,不允许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废料和其它杂物。10、施工场地须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各级人员文明施工责任,严格执行考核管理细则。11、工程竣工后,应在一个月内拆除施工场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将施工场地四周环境清理洁净。12、坚决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制度:(1)、没有标志牌的车辆不准进入施工场地(2)、没有冲洗洁净的车辆不准出(3)、余泥、渣土超装载限的车辆不准出(4)、加盖不严的车辆不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