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大家会写了吗,不会的话可以参考一些范文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大家喜爱! 一、基本工作情况 **县辖 16 个乡(镇)147 个村委会、37个居委会(社区),**年底总人口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万人,农村居民万人。现有城市低保保障对象 7986 人,占城镇居民人口%,有农村低保保障对象 63223 人,占农村居民的 %。 (一)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低保工作有规可依。 1999 年 4 月,**县正式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并于 20XX 年颁布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管理办法》(巧政令〔20XX〕1 号);20XX 年 4 月,**县正式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颁布了《**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巧政办发〔20XX〕68 号);**年 5 月根据省市对农村低保版标施保的相关要求,及时对农村低保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出台了《**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巧政办发〔**〕36 号)。**县在城乡低保 15年的实施过程中,制定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发放、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涵盖行政法规、政府和部门规章、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政策体系,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保障范围逐年加大。 低保人数、金额稳步增长,低保标准稳步提高。1999 年至**年,**县城市低保保障人数从 1143 户 1683 人增加到 4962 户 7986 人,增幅达%,年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从113 万元增加到 2176 万,增幅达%;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从 14670 户 41238 人增加到35336 户 63223 人,增幅达%,年发放农村低保金从 1836 万元增加到 7860 万元,增幅达%。自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以来,**县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已多次调整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人均 56 元/月提高到人均 325 元/月,增幅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人均 693元/年提高到现在人均 1932 元/年,增幅达%。城市月人均补助从 30 元提高到 237 元,增幅达 690%;农村月人均补助从 30 元提高到 108 元,增幅达 260%。 (三)低保工作有序开展,法律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法律规范操作程序。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根据农村应保才保、城镇应保尽保的要求,严把进口、疏通出口, 严格根据三审两公示的审批程序,即本人申请、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