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临边防护深度大于 2 米的基坑施工,其临边应当设置防止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在作业区应当设置信号灯。1、基坑临边防护的一般做法: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纳 DN48*3.5钢管,以扣件或电焊固定。2、基坑临边栏杆应按下列规定搭设: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 0.5-0.6 米; 在基坑四周的钢管防护栏杆固定时,可采纳钢管打入地面 50-70厘米深,钢管离坑边距离最小 50 厘米; 当基坑周边采纳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防护栏杆必须用密目网自上而下全封闭挂设或设 30 厘米高的挡脚板。3、排水措施基坑槽开挖上部应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冲刷边坡,造成塌方和破坏基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面、坡脚、坡顶实行降水措施;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坑(槽)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到坑(槽)底以下 50 厘米,以利于挖土,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上回填)施工完成后方可停止降水;4、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应当及时施工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常常检查边坡和支护情况,以防止坑壁受雨水浸泡造成塌方;5、在土方开挖过程当中,地下水渗入坑内,不但会使施工条件恶化,而更严重的是会造成边坡塌方和地基承载能力下降,因此在基坑土方开挖前、开挖过程当中必须实行降低地下水位。 基坑变形监测1 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的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2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 1-2 倍开挖深度范围以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为监控对象。3 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 2 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4 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得少于 2 次。5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相关法律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6 各次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7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当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采纳仪器设备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