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开展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1.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的监管体系现状。目前对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进行审计的主体有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其中以国家审计为主。国家审计在境外投资审计中存在“多头政策,多头监管”的问题,多个监管部门制定各自的监管标准,增加监管成本,浪费审计资源,同时,多个政府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容易造成某个审计领域被多个部门共同忽视的审计盲区。 2.内部审计在境外投资中的作用。内部审计贴近企业管理,熟悉企业情况,更容易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内部审计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推断出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事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以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内部审计时间、方法、方式灵活,成本较低,可提高审计效果和审计效益。内审人员能随时掌握企业大量内部信息,从而能减少资料收集、审前调查的工作量,项目的实施又可以融合在其他项目中进行,降低了审计成本。内部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操作性强,能从根本上改善境外投资的管理。 3.开展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的法律依据。国资委2004年颁布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中规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对境外子企业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国资委200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中,也再次强调要“仔细探究开展境外投资审计。要建立境外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也多次强调中央企业应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开展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的建议 1.明确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的对象与内容。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的对象以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审计为主。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的内容应分为两部分:一是“管资产和管事”审计,即对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投资融资、经营管理和收益管理三个环节的财务审计;二是“管人”审计,即开展对境外企业主要经营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2.境外投资内部审计的重点。审查境外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境外公司成立的有关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审查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包括检查企业的经营范围、重大购销活动和企业的延伸投资项目。审查评价境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审查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有无严格、健全的监督控制制度,并有效地执行。审核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完整性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