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京分-四-2006-01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1
分包工程名称: 2
分包工程地点: 3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与调整1)本分包工程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万元 小写: 元分包工程造价表工作内容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总 价(元)地下室底板及外墙防水聚酯胎SBS
Ⅱ 型 3+3 厚暂定 5000M280400000注:以上 SBS3+3 防水单价为双层价格
2) 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单价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该单价在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3) 合同价款的调整:该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仅限于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发生变化而需进行的调整,除此之外,乙方任何形式的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要求,甲方概不接纳
2.工程量的确认及合同价款的支付1) 本合同中的工程量为暂估量,乙方需于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的工程量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日内核实
在业主按总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的前提下,甲方于 支付验工款的 %
余款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拨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95%,其余 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 年后一个月内扣除应扣款项后付清
2) 分包人在分包工程完工后 28 天内向包人报送竣工结算书一式二份,结算程序按照承包人的要进行
结算时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01 年北京市预算定额》
3) 为达规范要求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