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概述(一)工作时间概念工作时间,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应着重明确以下几点:第一,工作时间是参加社会劳动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
第二,工作时间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
第三,工作时间通常是劳动者直接进行实际工作的时间,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非直接进行劳动的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的范围
(二)工作时间的特点1、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有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定
标准工作日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劳动者的劳动消耗和支出不超出生理上能够承受的限度,并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同时,为克服仅仅规定标准工作日的不足与不便,又在立法上规定了标准工作周,使得工作时间具有了灵活性
2、法定工作时间制度仅仅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不得突破的上限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低于标准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制度
3、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时制度,都必须依据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
二、工作时间法定化的作用劳动者是人而不是机器,需要得到发展
工作时间的法定化正是劳动者作为人而生活的基本保证
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增进劳动者的健康
任何一种劳动,如果持续的时间过长都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
因此,要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必须对劳动时间进行限制
工作时间法定化,使得雇主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现象得到有效的约束
劳动者解除了过度劳动对其健康造成的威胁,其健康从法律上获得了基本的保障
(二)促进劳动者的人格发展和自我完善
工作时间的法定化,一方面将劳动时间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劳动者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劳动时间的法定化,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固定下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