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合同[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第一部分1
航舶经纪人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司推荐 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 1922 年和 1976 年修订)包括“F
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
地点和日期3
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 1 条)4
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 1 条)5
船名(第 1 条)6
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 1 条)7
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 1 条)8
现在动态(第 1 条)9
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 1 条)10
装货港口地点(第 1 条)11
卸货港口地点(第 1 条)12
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 1 条)13
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 1 条)14
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 4 条)15
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 5 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16
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
填入(a)或(b);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第 6 条)(a)装货时间(b)卸货时间(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17
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 6 条)18
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 7 条)19
解构日(第 10 条)20
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 14 条)21
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兹相互同意应按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兹由第 3 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 4 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 5 栏,总/净登记吨见第 6 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 7 栏,现在动态见第 8 栏,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