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是本门课程的重点内容,考试题型覆盖了单选、多选和判断全部题型,最近三年考试平均分为 20 分,在 2011 年本章内容做了较大改动,新增了税收概述和主要税种两节,五大主要税种全部涉及,在税收征管中也新增了税务代理、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的内容,新增内容多
2012 年对教材中的错误进行了更正,各节内容都有涉及,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等,同时对第三节税收征管中的“发票的开具与管理”和“税务行政复议”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章尽管教材写得比较简洁,但是内容面面俱到,可考的知识点非常多,也比较灵活,预计今年分值为 25~35 分
虽然本章内容增加不少,但是新增内容都属于基础内容,总体而言难度不大,考生不必有畏惧心理,学习时主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不能光靠死记硬背
最近三年考试题型、分值分布年份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合计平均分预计分值2009444122025~35201088824201198825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的作用: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
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无偿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最本质的特征,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
【例题·单选题】(2011 年)在税收特征中,据核心地位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