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 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 19 分,2014 年的分值为 28 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自 2012 年以来,本章在案例分析题中一直占有两个席位
在案例分析题中,考生应注意四个结合:(1)《合同法》总则与分则的结合;(2)《合同法》与《物权法》的结合;(3)《合同法》与《票据法》的结合;(4)《合同法》与《企业破产法》的结合
最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 型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单选题5 题 5 分1 题 1 分3 题 3 分多选题3 题 4
5 分1 题 1
5 分2 题 3 分案例分析题8 分8 分22 分合 计17
5 分28 分2015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13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将“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旅游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内容全部删除;(2)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多处重大调整
2014 年教材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015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对“连带共同保证”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技术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小幅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 合同的订立【考点 1】合同的订立程序(P68)(2000 年案例分析题)1
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解释 1】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解释 2】所谓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是指该意思表示已经具备了未来合同的“必要内容”,并不要求该意思表示必须具备合同的“所有条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