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代理合同甲方:中山市皇鼎五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品牌下之四维锁具 系列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委任兹委任乙方为 地区 (品牌)销售之 级经销商
第二条 甲方之职责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订货计划备货,保证提供足够的货源,按时交货,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
3、甲方有义务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宣传推广支持
4、除特价商品之外,甲方所提供于乙方的产品均按出厂价给予乙方
5、迅速处理乙方投诉事件,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并传达处理结果
6、、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提供该代理地区门市的门面装修设计图案
7、、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的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8、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变动调整产品价格,并提前 2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之职责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案进行门市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乙方向该地区寻求、帮助、开拓二级或三级经销商,乙方有义务将经销商的资料以书面的形式转告于甲方
4、代表制造商作市场调查,定期报告本地区的综合市场情况
5、协助安排甲方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6、每月向甲方提供该地区的产品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调整,并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跨地区库存调整
7、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8、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按甲方建议售价供应于各级经销商、零售商及批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