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地址):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三、工程户型: 四、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五、承包方式: A,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B,乙方包工包料 C,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六、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限: 天七、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提供:(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心须符合《民用建设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0325-2001)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