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客运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客运市场检查、监督机制,维护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令第 21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我县客运市场经营行为明显法律规范,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从业人员素养和法律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行业面貌明显改观,为广阔群众出行提供优质、便捷、安全、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一)客运班车运输:严厉查处客运班车异地经营、站外揽客、争抢客源、超速行驶、途中超员、倒客、宰客、乱停乱靠以及司乘人员服务不文明、不法律规范等行为;严厉打“”击 黑车 、旅游包车非法从事客运班线运输以及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站点、线路、班次运营等行为;严禁未经运管部门同意接纳车辆进站或擅自与过境车辆签订进站协议
特别要加强对长途客运班车的检查力度,对出现的异地经营、争抢客源、乱停乱靠、超员超速、服务不文明、不法律规范等违规违章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处罚
(二)出租车运输:严厉查处客运出租汽车拒载、乱要价、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以及不出具发票等行为;严厉打击 黑车 、 黑户 从事客运出租的经营行为
各客运出租公司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做好职业道德、业务素养、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等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公交车运输:严厉查处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线路行驶、飞车、悠车以及司乘人员服务不法律规范、不文明等违规违章行为;未经交通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开辟新的公交线路,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线路
要根据有关规定培训驾乘人员,提高服务水“”平,打造 文明公交 品牌
(四)三轮车运输:严厉查处城区载客三轮车不按县里规定的线路、时段运行和服务不文明、乱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