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停的地方坚决不停,不该用的车坚决不用。做到了法律规范警用车辆管理,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整治工作目标通过此次内部整肃风纪的重要行动,切实解决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整肃警风警纪,推动《公安消防部队车辆管理规定》、 五条禁令 、 三条铁规 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提高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消防部队执法法律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二、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抓好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支队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治理方法步骤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 2 月 26 日开始,至 11 月 30 日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2 月 22 日至 3 月 5 日)(二)自查自纠阶段(3 月 6 日至 6 月 30 日)各单位要对比重点内容,实行对比标准查、官兵相互查、面对社会查等方法,组织对本单位的警用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项台帐,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支队专项治理办公室存档备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建章立制阶段(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对“”现有关于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仔细开展规章制度的 立、改、废 工作,对不合时宜、与上级规定办法相抵触的要立即废止,并讨论制定简便易行、切实管用的制度规定。要坚持对武警消防牌照车辆、涉案车辆实行档案管理,一车一档,建立健全常常性的监督检查、通报评比制度,推动警用车辆、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四)检查验收阶段(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