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之答疑篇一.活动概述“创先争优”社会实践活动是由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团工委实践部、志愿者指导中心联合组织的大型公益实践活动,旨在号召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提高校内外公益氛围,提倡大学生回馈社会的服务意识。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团工委的统一组织下,由学生以组队形式自主策划开展公益活动。主办方将通过一系列评审方案,从众多报名队伍当中遴选出优秀队伍,围绕 “奉献爱心,情溢珠海”主题参加本次“创先争优”活动,并且最终将综合队伍表现进行评比表彰。活动项目地以高新区辖区内的中小学、社区、医院、敬老院为主,活动可供选择的项目地及其具体信息请见附录。今年不接受队伍自带除附录以外的项目地。二、活动流程3.队伍选拔:在此期间队伍需准备展示 PPT 参加答辩会,组委会将根据队伍的活动详细策划和答辩会队伍表现情况评选出入围队伍。4.培训与启动:所有入围队伍需参加队伍培训暨 “创先争优”公益社会实践启动仪式。5.活动开展:队伍根据活动策划开展活动,组委会将对队伍进行相应的跟进和指导(中间有一次中期总结会) 。6.初评及总结大会:组委会将综合队伍活动开展情况、日常工作表现、队伍活动成果展示等方面来评选团队及个人奖项,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三、问题答疑1. 问:活动资助资金有多少?答:秉承提高活动质量、保证资金高效利用的原则,团工委将根据队伍活动情况给予适当资助,具体的资助额度将在队伍开展活动之后通知。2. 问:活动开展期间,什么类型的活动需要另外审批?答:涉及安全问题(如带学生或其它群体出游等户外活动) 与原活动不是同一性质的活动(如原活动是开展兴趣班,后来改成家访) ;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前两者的活动。3. 问:活动期间可不可以派车接送?答:中大校方没有校车接送的安排。假如活动地点距离较远,可以和项目地进行沟通,假如对方同意,可由对方提供接送。4. 问:为什么要提供志愿者服务机会?答: “创先争优”公益社会实践是由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团工委实践部、志愿者指导中心联合组织的大型公益实践活动,旨在号召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提高校内外公益氛围,提倡大学生回馈社会的服务意识。 因此我们希望各志愿者服务队能积极提供志愿者服务机会。5. 问:自带项目地也需要签订项目地协议书吗?答:是的,自带项目地和团工委指定项目地一样都需要签订项目地协议书。6. 问:志愿者们的公益时如何记录?答:队伍每次活动后需要上交《公益时数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