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情况自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考核检查重点,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方针,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查遗补漏,整改完善,全力做好省、地市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迎检工作
二、自查依据(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52号)
(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7号)
三、自查内容(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年度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占用耕地面积情况,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并对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检查全县20*年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20*年度非农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复核检查补划基本农田,包括补划的地类、面积和质量情况,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和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
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2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重点核查20*年依法审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包括当年审批当年占用、往年审批当年占用,以及违法占用等情况
对当年超计划批地和用地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四)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
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补充计划指标,重点核实20*年实际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费、开垦费、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以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情况,并对未完成补充计划情况和原因作出说明
第1页共3页(五)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重点检查20*年度完成法定占补平衡任务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