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协议书甲 方:XX 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 XX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共同开拓市场,现就产品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章 总 则1.1 甲方指定乙方为下列区域的 XX 代理商(一级或独家),销售甲方指定品牌 ----- XX ,(详见附件《代理产品明细及产品渠道价格表》,以下简称产品),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开展销售活动,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范围进行销售。 甲方指定乙方的销售区域: XX 1.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天内 向甲方支付首批购货款人民币 XX 万 元,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的将首批货款支付到甲方帐户,本协议自超期之日起自行失效。1.3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 3000 元人民币(¥: 3000 元 ),此保证金旨在确保甲乙双方能够正常履行本协议中的约定,不能作为双方的货款交易金额使用。直到本协议正常履行结束后,甲方在本协议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的将此保证金支付到甲方帐户,则本协议自超期之日起自行失效。1.4 代理期限为: 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 年 XX 月 XX 日。1.5 乙方所代理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1.6 销售目标 甲乙双方约定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完成现金回款 5 万元。为确保此销售目标的达成 , 乙方应确定月度销售回款计划如下:(以当月到帐金额为准,单位:万元)目标分解1 月2 月3 月4 月5 月6 月7 月8 月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合计 XX 年5若乙方连续 3 个月回款金额低于销售目标的 70%,或者累计 6 个月不能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和市场支持、或重新划定乙方的销售区域;若乙方年度回款金额低于销售目标的 85%,甲方有权在次年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 乙方应对指定区域内的终端销售网点进行开发、铺货,使甲方的产品在乙方区域内达到如下的铺市门店数量:乙方主要辐射的终端渠道(餐饮、星级酒店、卖场超市、酒行、夜场、团购): 酒行、团购、卖场超市 截 止时 间截止时间内铺市的场所数量(店)餐饮门店 星级酒店 卖场超市 酒行专卖 夜场酒吧 团购单位其他说明: 30 天内210560 天内6151290 天内104030 若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以上网点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