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全面推动我市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进展、和谐进展,建立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力争在一段时期内使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从年起到年,争取用 3 年时间,通过配建、集中新建、收购、改建等方式,筹集 25 万平方米廉租房房源,基本解决 5000 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农垦区实施棚户区改造 15 万平方米,基本解决市域内各国有农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二)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二是适度保障,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三是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三、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一)保障方式。通过配建、集中新建、收购、改建及实施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二)保障标准。新建(含配建)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 50 平方米以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房源,根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根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3 平方米的标准合理分配。四、年度工作任务三年新筹集廉租房房源 5000 套,年底,全部解决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市域内各国有农场职工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廉租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工作局。(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的筹集上,除中央廉租房建设补贴资金外,市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廉租房房源筹集,土地出让净收益按 10%比列提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确保建设资金到位。(三)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一是加强对廉租房建设用地的统筹安排。对廉租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暂未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的有中央投资补助的廉租房项目,要实行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先行用地等措施,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二是强化部门配合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抢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