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江苏省建设委员会 监制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高邮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扬州市华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高邮市第二中学实验楼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高邮市第二中学校园内
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内部教室面积变更、部分教室功能变更、教室门开启方式及位置位移等所引起的土建、水电安装等进行改造变更
三、合同工期2015 年 7 月 10 日开工、 2015 年 9 月 8 日竣工;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捌拾柒万陆仟肆佰捌拾壹圆壹角肆分(人民币) ¥: 876481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高邮市第二中学本合同双方 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