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2010-07-12 16:27点击次数: 19707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 086 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 097 号)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 01 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副本(1 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 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 01 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勘察分包合同副本(1 份,加盖骑缝章)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1 份)和合同副本(1 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 086 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 097 号)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 02 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副本(1 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 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 02 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境外设计单位请国内的合作设计的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登记。 2)建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 份,加盖骑缝章)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