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年 月 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厂房及配套设施 期工程 标段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之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及相关附件、工程投标书及相关附件、施工标准、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为准 4、附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如有) 5、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按招标范围及图纸设计和甲方书面材料为准 ,乙方以固定价(包工、包料、包文明、包工期、包报建手续、 包竣工备案及产权办 理 : 但必须在甲方具备条件的下 , 如不具备条件下 , 责任不在乙方) 方式承揽 本工程,内容包含以下: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1 年 月 日 ( 以施工合同签订后第 15 日历日为开工 日期 ) 竣工日期: 2011 年 月 日 (开工日期后第 300 日历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 天(含进场准备前置作业) (本工程除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外,工期不能顺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农忙、节假日、雨季等工期影响因素,并严格按照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资源需求曲线配置相应的资源,以确保工程进度)
三、质量标准: 应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 省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评定结果 , 并 通 过甲方的最终 评 定结果为准
四、合同价款1、为《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金额 人民币 ¥ 万元整(总价包干)
2、前述工程价款包含本工程所需之一切材料、施工管理费、利润等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