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坛——合同法相关问题研究(王 轶) 编者按: 2003 年 1 月 3 日至 5 日,北京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应邀到东营讲学,为法院干警作了题为《合法相关问题研究》的讲座,受到大家欢迎。经王教授同意,我们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整理,现予刊载。 --------------------------------------------------------------------------------- 很高兴有这次机会与大家一起就合同法这门课所涉及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对合同法这门课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分成三个部分的内容分别进行介绍。在第一部分里,准备就合同法在整体上所涉及到的一些理论和实体问题进行介绍;在第二部分里面,准备就合同法的总则部分,也就是从合同法的第一条到一百二十九条,尤其是从合同法的第一条到一百二十二条这些条文所涉及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介绍;在第三部分里面,我们准备就合同法的分则,也就是合同法的一百三十条到合同法的四百二十七条所涉及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介绍。 首先介绍第一部分,就是合同法在整体上所涉及到的一些理论和实务问题。大家可能都很清楚,在我们国家业已生效的民商立法里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可以说是最重要、也是最有特点的一部民商立法。之所以一开始就对这个法律规范给予这样的一个评价,主要有这么几点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在我们国家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正式制定颁行的一部重要的民商立法 ,在这部法律进行起草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法律草案的起草方式,以及在这部法律规范中确定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都被法律颁布以后的社会生活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因此,在目前正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大家可能注意到在去年 10 月 23 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草案里面,就合同法的部分,几乎没有什么修改,就直接作为了未来民法典中间的合同编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而且,在合同法进行起草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学者立法的模式,在这次进行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间,再次得到了相对比较充分的运用;合同法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和一些基本的制度,在民法典草案中也得到了延续。另外,即使从形式上看,我们也会发现,在我们国家现有的民商立法里面,合同法还是法律条文的数量最多的一部立法,我们还没有哪一部民商法律规范像合同法这样在法律条文的总数上达到 428 条。当然,已经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草案我们知道一共是 1209 条,条文的数量这么多,那是因为包括合同法在内,民法的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