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当前审计理念的思考在新的形式下,审计工作必须进一步树立综合经济监督、财权制衡、财政主题、阳光审计、审计效能的新理念,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一、综合经济监督理念目前,我国《审计法》对审计监督定位为经济监督
但笔者认为这一定位不很确切
审计监督当然是经济监督,但是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如财政、税务、计划、物价、工商等部门对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督也属经济监督
当然,有关经济类的社会中介机构实行的监督仍属于经济监督
那么国家审计是怎样一种经济监督呢
笔者认为,它实质上是综合经济监督,其含义如下:第一,它应该可以对管理部门及中介机构的经济监督实施再监督
第二,它监督的范围应该既包括国有单位及其经济活动,也包括非国有单位的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有关经济活动
第三,审计对象既可以是开展经济活动的单位,也可以是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国家审计应该对社会中介审计及内部审计实施监督和指导
二、财权制衡理念笔者认为公共财权体现在以下经济活动中
一是各类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活动;二是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有关经济活动;三是主管财政性资金活动和其它有关经济活动的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职责履行活动
对公共财权的监督,重点是财政预算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活动,既要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进行监督,还要对其效益性进行监督
从目前的审计实践来看,投资审计是预算执行审计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国家投资的项目一般投资金额大、建设工程造价高、工期长,加之一些地方工程建设管理基础工作不规范,业务资料档案不健全等因素,投资审计工作量巨大,工作难度和风险较高,大部分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还不能满足投资审计的需要
因此,必须把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同时,对国家财政虽然没有投入或仅有较少投入,但与国家和社会利益直接相关的投资项目也第1页共4页应作为审计重要内容
三、财政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