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基层个私协会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
促进全省个私协会事业的全面进展,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法律规范(试行)省工商局党委《关于切实加快个私协会转型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协会《关于仔细贯彻省工商局党委精神加快推动个私协会转型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结合全省协会工作实际,特制定《全省个协私(民)协法律规范化建设考核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一、总体要求“”“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根据 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增强能力、提升服务 的要求,在 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形式创新、基础创新 上下功夫,通过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工作高效的组织网络,配备综合素养较强的干部队伍,形成较为完备的经费和制度保障,努力把协会建设成为党和政府信任、会员满意、社会认可,充满生机与活力、有持续进展能力和社会影响的社团组织,更好地为个体私营经济健康进展服务
二、考核对象“全省各市、县(市、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民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 市、县级”“协会 ),县(市、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民营)企业协会下属分会(以下简称 基”层分会 )
没有下属工商所的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协会的考核参照基层分会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根据协会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结合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工商部门的中心工作确定
基本内容分为五部分:组织建设、基础建设、会员服务、会员党建、会费管理
考核采纳分项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四、考核管理法律规范化考核工作由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省民营企业进展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
实行自评、申报、考核、认定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定
(一)考核等级与权限1
本《办法》考核等级分为法律规范化达标和法律规范化示范两个等级
“”市、县级协会和基层分会法律规范化达标的,认定为 法律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