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及保密制度(通用版)****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公司信息资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电子邮件管理制度第 3 条行政人力部必须在员工入职三天内,向员工分配企业邮箱的个人用户名和密码
第 4 条公司邮箱账户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账户转借或借用他人账户
员工必须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且在使用中定期(最多 3 个月)修改邮箱的密码,以防他人利用
密码至少为 8 位,且需是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等至少两个的组合
因邮箱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第 5 条员工的对外往来的公务邮件,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后缀的邮箱;对外往来的私人邮件则不允许使用公司统一后缀的邮箱
禁止非工作用途将邮箱账户公布在外部 INTERNET 网上
公务用邮件时,必须使用含有以下字样的个人签名:声明:您有义务对本邮件内容进行保密,未经书面允许不可私自复制、转发、散布
第 6 条收到危害社会安定的邮件,应及时删除,严禁转发或点击相应链接,若因此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用户个人承担责任,管理员发现类似现象的有权封锁相关邮件账户
发现邮件感染病毒,立刻将计算机断开公司网络,并使用相应软件进行杀毒
第 7 条发送带有公司涉密信息的邮件,发件人必须先经部门领导同意(若是绝密级别,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将涉密信息加密处理后方可发送;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第 8 条员工离职时,根据需要交由部门专人监管一个月,后由行政人力部注销
第 9 条违反以上电子邮件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最低经济处罚 50 元并交行政人力部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第 10 条为保证存储商业机密的计算机、文件、光盘等不会轻易泄露,公司对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光盘等实行专人管理、借阅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