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 合同的特征、种类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专题一 合同的特征、种类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议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4、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二、合同的分类(一)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按照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二)要式合同和不要是合同(合同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三)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四)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根据有无对价给付)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有如下意义: 1 、对义务的要求程度不同 2 、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五)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三、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我国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有名合同的问题。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为各类由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简单的说,合同法适用于各类民事合同。 但是,根据《 合同法》 第 2 条的规定:“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法的特征1、合同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2、合同法以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为原则3、合同法具有统一性和国际性4、合同法是财产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公平原则(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四)合法原则(五)鼓励交易的原则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一、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一)概念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 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二)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二、要约的要件与效力(一)概念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二)要约的主要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