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恒·水木清华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甲方: 山东宝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 目 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第一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二章:甲方驻工地负责人及相关权利和责任第三章: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第四章:乙方工作和责任第五章:工程造价第六章:工期管理第七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第八章:工地现场管理第九章:工程分包第十章:工程进度款的核实与支付第十一章:材料、设备第十二章:设计变更第十三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第十四章:配合销售包装第十五章:质量缺陷保修第十六章:争议、违约及索赔第十七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第十八章: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第十九章:施工临时设施广告权益第二十章:保险与履约保证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二章: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三章:合同份数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一:乙供材料设备清单及结算价格表附件二:工程采购技术及质量要求附件三:山东宝恒·水木清华项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划分标准附件四: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样本附件五:房屋接收标准附件六: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附件七: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八:廉洁合作协议附件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附件十:禁用材料设备清单附件十一:甲供材料清单――主材超量扣款单价表附件十二:甲供材料清单――辅材单价表附件十三:质量、工期罚则附件十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附件十五:施工用水管理附件十六:变压器移交及用电管理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山东宝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山东省、济南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甲乙双方原已签订的宝恒·水木清华项目一期工程“招标方案暂行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签订宝恒·水木清华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补充合同)。原“招标方案暂行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标准文本)与本补充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宝恒·水木清华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2、工程地点:济南市商河县弘德片区3、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