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08—0207 合同编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二年六月总 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 投标函及其附录第四部分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第七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部分 合同图纸监制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北京市房山区民防局 承包人(全称): 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房山区大石窝镇静琬广场应急避难场所 工程地点: 房山区大石窝镇 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房山区大石窝镇云居寺静琬公园内,包括指挥中心、应急厕所 2 个、化粪 池 2 个及室外管线和绿地恢复等。指挥中心为地上一层单层建筑,层高 3.3m ,基础为砖砌条形基础,地上 为木塑板墙体结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同招标内容 三、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壹佰伍拾叁万柒仟零捌拾贰元玖角(人民币),小写: 1537082.9 元。此金额为暂定价,招标文件(图纸)内工程以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结果或审计结果为决算金额。如有超出招标文件范围内工程,由双方洽商议定。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肆万叁仟零玖拾肆元伍角捌分 (人民币)小写: 430 94.58 元。四、合同工期合同工期: 8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5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8 月 19 日。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六、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7.合同图纸。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