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宁夏电力公司宁东供电局二 O 一 0 年十二月 合同编号:NXND020111100005-02供电人 用电人名 称:宁夏电力公司宁东供 名 称:神华宁煤集团煤 电局 炭化学工业公司甲醇厂法定代表人:孟宪国 法定代表人:李刚健住所地: 住所地:电 话: 电 话:电 传: 电 传:邮 编:750411 邮 编:750411开户银行:建行灵武矿区支行 开户银行:工行灵武市支行 帐 号:64001270400050005365 帐 号:2903027119200028936税务登记号:640181750826688 税务登记号:649602735972927目 录第一章 合同的基本状况第二章 双方的义务第三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四章 违约责任第五章 附则附件一:术语定义附件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三: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附件四:供用电安全协议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合同的基本状况第一节 供用电方式和设施第一条 用电地址:灵武市宁东镇。第二条 用电性质(一)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二)用电分类:大工业、非居民照明。(三)负荷特性:1、一类负荷;2、三班制连续生产。第三条 用电容量用电人共有 1 个受电点,经用电人申请、供电人核准用电容量 152000 千伏安。(一)甲醇厂受电点有受电变压器 6 台。其中,16000 千伏安变压器 2 台,运行方式为并列运行;40000 千伏安变压器 4 台,运行方式为 3 用 1 备,3 台运行总容量为120000 千伏安,1 台备用总容量为 40000 千伏安的受电变压器为冷备用状态。第四条 供电方式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三相交流 50Hz 电源,采用双电源、双回路向用电人供电。(一)第一路电源1、电源性质:主供2、供电人由希望变电站以 110 千伏电压,经出口 112 开关送出的架空专线,向用电人 112 希醇线受电点供电。供电容量 152000 千伏安。(二)第二路电源1、电源性质:备用2、供电人由磁窑堡变电站以 110 千伏电压,经出口 122 开关送出的架空专线,向用电人 122 甲醇线受电点供电。供电容量 152000 千伏安。(三)自备电源用电人自备下列电源作为正常生产电源:1、用电人甲醇厂自备发电机 2*25 兆瓦,安装地点为甲醇厂 208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