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法律事务及其应用一
关于民法(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二)民事法律关系(三)民事法律行为(四)代理(五)案例分析(一)民事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民事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例: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有( ) A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
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注意 区分以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例: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
甲因诉讼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 B
乙因信教与教会之间形成的关系 C
丙因存款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 D
丁因结婚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三)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区别于其他各类民事法律事实的特征:1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2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3
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 律后果——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四)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本人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
不适用代理的行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五)案例分析[案例一]公司应对业务员私订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案情]某纺织公司是一个私营企业,2001 年 5 月,公司经理林某,将写有“联系业务”的空白介绍信和盖有纺织公司公章、个人私章的空白合同共 3 份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