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租赁合同(塔吊、施工升降机) 合同编号: SXSWJM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西安/碑林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项目隶属: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互利的基础上,就 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概况1.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结构,地下 层,地上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檐高: 。 1.2 乙方概况营业执照编号: 经营范围: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专业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税务登记证编号: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二、租赁物设备品牌出厂日期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合格证号高 度设备数量作业范围三、租赁期限3.1 进场时间: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 3.1 3.2 租赁期限: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 3.2 四、作业内容4.1 租赁机械应满足施工现场工程需要,对工程物资吊运、装卸及升降应运送到工程施工指定地点。4.2 租赁机械应 24 小时正常运转,满足作业队伍的物资供应。五、租赁费5.1 机械租赁费用采用月租制,月租金为 元/台,甲方报停期间不计租赁费用,春节放假 天不计租赁费。5.2 进出场费用按一个月月租金计算,(含基础预埋节、件,进出场汽车吊运费、技术监督局验收费用,同时也包括塔吊拆除费用、塔吊司机的工资、税金等),验收通过后分二次均等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为进场后安装到位、安全运行付进出场费用的 50%,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工程完工安全拆除退场后付进出场费用的50%)。六、租赁物质量标准6.1 租赁物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再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2 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必须是能在使用寿命期限内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的工期要求,否则不予进场。七、付款方式、结算、税务管理、发票管理7.1 付款原则 见本合同备注条款 7.1 7.2 付款方式 7.2.1 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减去应缴的税金、上缴费用等后作为支付乙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