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怀 柔 区农 村 土 地 租 赁 合 同 书怀柔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印制租 赁 合 同一、订立合同双方: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二、承租方式: 公开协商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共 年
四、租赁项目名称、位置及数量:1、项目地点位置(四至):
2、项目(含所属物)数量:项目单位数量备注亩见四至勾图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亩见四至勾图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 亩约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五、租赁用途: 种植、农业观光,旅游开发
六、租金交付期限及交付方式:、租赁费总计金额:
、交付期限、地点及交付方式:交付期限: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现金或支票
、延期不交租金处理办法: 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支付违约金
七、租赁期内完成指标: 完成政府批复的相关设施及地上物建设
八、双方权利义务:(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 依法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2) 享有依照合同约定期限监督指导的权利
(3) 享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 有按照合同约定有偿为承租方提供服务的义务
(5) 有协助承租方办理审批手续的义务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承租期内享有承租范围内土地及所属地上物的经营权、收益权
()经出租方同意,在承租期内享有依法流转权
()依照合同约定,有按期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的义务
()在承租期内有对所租土地进行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权利
()在承租期内非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依法享有国家政策支持及资金补贴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九、合同期满资产处理方法: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区域内的地上物补偿双方另行协商
十、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