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大写): 元;(小写): 元。其它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 2.1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十、合同备案合同生效后必须送 备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总 则1 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1 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工程项目所确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合同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2.1 所列的文件组成。1.2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3 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4 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对方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书面协议。协议书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共同构成合同文本内容。1.5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1.6 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工程项目而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1.7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