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份 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鑫沙时代 1#、2、#、3#、4#、5#、6#楼及地下室总承包施工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原签订的鑫沙时代1#、2、#、3#、4#、5#、6#楼及地下室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补充合同)。如本补充合同与原总包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1、工程概况1.1 项目概况:1.2 工程概况:1.2.1 工程名称:鑫沙时代 1#、2、#、3#、4#、5#、6#楼及地下室总承包施工工程1.2.2 工程地点: 1.2.3 建筑面积: 1.2.4 工程规模:详见下表栋号层数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备注1 号楼2616164127458建筑面积以结算为准2 号楼33224443 号楼33224934 号楼32231525 号楼697386 号楼67835地下室2256322、工程承包范围2.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本合同约定为依据的全部工程内容(除下列 2.2、2.3 条说明以外)。2.2 不包括附件一:甲方/有权分包工程,具体分包工程内容见附件一:《甲方/有权分包工程清单》,但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保洁和总包管理配合。2.3 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卸车、倒运、验收、检测及保管。2.4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涉及的设计变更增加内容。2.5 按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2.6 工程界限划分:土建工程:1#、2#、3#、4#、5#、6#楼主体及部分地下室安装工程:1#、2#、3#、4#、5#、6#楼主体及部分地下室范围内给排水、强电系统工程,弱电、通风工程的预留预埋。给排水工程:除我司分包工程以外的主体给水、排水、空调冷凝水、雨水工程,出楼管道必须接到最近的管井、阀门井;室内按毛坯房标准;通风工程的预埋套管、洞口。电气工程:除我司分包的变配电工程以外的低压配电柜二次出线至各个用电设备的主体强电安装工程(含应急照明工程)及弱电的预埋管盒(含穿铁丝)安装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的预埋管除外)和防雷接地工程。3、合同工期进场时间:2010 年 月 日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