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正 本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江 西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 制制定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赣县红金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江西省 赣州市机电建筑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赣县红金工业区三期场地土石方平整工程五标段 工程地点: 赣县红金工业区 工程内容:土石方平整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土石方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其他图纸文件)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0 年 02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05 月 2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江西省现行工程质量验评 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捌佰零伍万肆仟肆佰元整(人民币)¥: 80544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同时,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而且上述文件的序号即为约定优先解释顺序的序号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其内部顺序为:国家规范,建设部标准所之标准图集,厂家图集及标准) 8、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的生效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中可约定包括其本身和上述 8 条文件在内的解释效力的权限。并遵循文件生效的实效原则。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0 年 02 月 1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赣县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第二部分 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执行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