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发 包 人(章): 四川省 ****** 有限公司 承 包 人(章):四川 ****** 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 电话:028-8702****** ***广场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四川省 ******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乙方):四川 ****** 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四川省 ****** 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的*** 广场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成都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本工程合同。一、定义1.下列定义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1.1 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1.2 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3 图纸:由设计机构提供并由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经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施工图纸、技术说明等,或甲方书面同意的图纸修改,或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书面批准的图纸、计算书、样本、模型、操作工艺、维护方法及其它技术说明等(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1.4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5 小时或天:本合同书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1.6 发包方(甲方):四川省******有限公司或其法定继承人。1.7 承包方(乙方):指投标书被甲方接受并签定本合同的投标人,包括承包商的代表,继承人和经甲方同意的受让人。1.8 分包方:由甲方直接签署施工合同的、在总包工程范围外的其他专业施工方或经甲方同意与乙方直接签署施工合同且在其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其他专业施工方。1.9 材料供应商:在本承包工程范围内与乙方或甲方签署合同为本项目提供物资、材料、设备等服务项目的单位。1.10 认质认价、定价材料:在本工程中将使用的,甲方确定技术、质量标准、品牌范围和限定采购价格且甲乙双方须同意,并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