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关于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刊登、经营广告的几项规定关于对台湾企业和个人在大陆申请发布广告进行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融资广告管理的通知关于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等经营广告审批办法的通知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关于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的规定广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广告活动道德规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资质标准及经营范围用语规范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酒类广告管理办法临时性广告经营管理办法农药广告审查办法农药广告审查标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食品广告管理办法兽药广告审查办法兽药广告审查标准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药器材广告审查办法医药器材广告审查标准印刷品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 年 10 月 27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4 号公布自 199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 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 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 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 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 济组织或者个人。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