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 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 *大陆法系:合意说 法民第 1101 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 *英美法系:允诺说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 2 版)第 1 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它,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它,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 我国现行法: 1.《民法通则》第 85 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最广义合同说、广义合同说、狭义合同说 2.《合同法》第 2 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 二、合同的法律性质 1.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2.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事实合同关系理论 附随义务理论 关系合同理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
三、合同与契约 1.我国历史上:契约>合同 合同契 2.我国立法中:合同/违约金/违约责任 3.我国理论中:契约=合同 4.台湾学说:合同≠契约 合同:意思表示方向一致的协议,共同行为; 契约:意思表示方向相反的协议
四、合同的相对性 (一)含义 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对于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
(二)内容 1.主体的相对性 2.内容的相对性 3.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法》第 121 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三)突破 1.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与撤销权
2.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 229 条 “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