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名称:江城丽景二期 E 座预制桩基工程合同编号:四川省福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 四川省德阳富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四川省福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江城丽景二期 E 座预制桩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 中江县城内凯江桥头 工程内容: 预制桩基工程施工 型号为 ZH-30-8 ~ 10 ( 4500 根桩) 建筑面积: 约 56000m 2 工程单价及计价方式:168
00 元 /m (包干价,桩基础所有施工 内容) (大写:壹佰陆拾捌元每米) (因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波动引起的原材料涨价由甲方负责差额)
2.开工日期: 2007 年 4 月 竣工日期: 2007 年 6 月 总日历日期: 60 日历天 3.质量等级: 合格 4.工程造价: 约 830 万元 第二条、甲方驻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2、行使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三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顺延)4
1、因天灾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4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施工图而中断施工;4
3、因地质条件变化过大,需设计、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研究方施工;4
4、因施工场地周围居民无理取闹,阻挠施工,造成工地无法施工
第五条、甲方应负的责任5
1、开工前,甲方应办齐由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开工手续,如遇夜间施工,则需同时办理好夜间施工证;5
2、向乙方提供地质资料 1 套,基础平面图纸 1 套,提供水准点,施工图设计标高,建筑物坐标位置参数
3、组织设计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技术要求并提供建设区域地下管线铺设和地下隐伏设施的资料
4、解决好施工用电、用水和运输通道,平整施工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