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JS—2014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蓝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工程地点:蓝山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发 包 人:蓝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承 包 人:蓝山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湖 南 省 建 设 厅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蓝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承包人(全称):蓝山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蓝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2、工程地点:蓝山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该项目已由文件批准建设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土建改造、装修及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中标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变更和业主要求为准)。6、工程承包范围:按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蓝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工程施工图”和经发包人或设计单位书面确定的“变更设计通知单”进行施工。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 签 约 合 同 价 为 : 人 民 币 ( 大 写 ) 叁 佰 零 贰 万 肆 仟 元 整 ( ¥ :3024000.00)。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叁仟零玖拾伍元叁角貮分整。(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貮佰貮拾肆元整。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施工内容以中标工程量清单及变更签证为准。若增(减)工程量须由有关部门现场签证确认。结算金额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审计审定造价为准:增(减)工程量按湖南省 2014 年相关消耗量标准和其他文件进行计算,其中:1、取费按湘建价[2016]72 号和其他文件文件全部计取。2、建筑工程人工工资按 65 元/工日进行调整,装修工程人工工资按 77 元/工日进行调整,安装工程人工工资按 76 元/工日进行调整。3、中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材料价格按中标工程清单执行,中标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按永州市造价站发布的施工同期造价文件执行,造价文件中没有的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