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伊川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及校级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伊川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及校级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全县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养,充分调动校长队伍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伊川教育进展奠定坚强的人才保障
根据中共伊川县委《关于进壹步加强教育工作建设教育强县的意见》(伊发〔2024〕8 号)文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壹、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充满活力和生机的用人制度,努力建设壹支高素养的校长队伍,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务实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进展,争创教育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壹)统筹兼顾原则
聘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破农村和城镇、学校和机关的界限,充分挖掘人才资源,兼顾学校布局实际
(二)优化结构原则
进壹步优化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重视聘任女干部
(三)公平公正原则
按规定程序,坚持标准,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四)竞争上岗原则
自愿参和,择优聘用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民意测评、综合考评、组织决定原则
(六)公务回避原则
聘用干部时干部的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不能在同壹个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七)沟通轮岗原则
现任校长在同壹学校连续任职超过 6 年的,不能在原学校应聘;新聘任校长在同壹学校任职,不得超过 6 年
三、聘任范围全县范围内公办定点初中、成建制小学
四、中小学校长和校级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