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鼠疫应急预案乡镇卫生院鼠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辽宁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抚顺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预案。 (三)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有为本、预防为主;依法法律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加、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四)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 2 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2.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1)在 1 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 个平均埋伏期内(6 天,下同)发生 5 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 2 个以上县(市),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在 1 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 个平均埋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 20 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 2 个以上县(市)。 3.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1)在 1 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 个平均埋伏期内发生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数 14 例; (2)在 1 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 个平均埋伏期内连续发病 1019 例,或流行范围波及 2 个以上县(市)。 4.一般鼠疫疫情(Ⅳ级) 腺鼠疫在 1 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 个平均埋伏期内病例数 19 例。 二、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镇分管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总指挥,镇卫生院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对本镇范围内鼠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街道农技站、农经站、教育科、科技科、派出所、财政所、民政科、交警队、卫生科、工商所、广电站等相关部门组成镇鼠疫应急指挥部。相应职责如下: (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卫生院:组织实施鼠疫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疫区卫生处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