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我办在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学习贯彻国办[2024]5一、2024 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回顾(一)各类伤亡事故的基本情况(二)一年来安监工作开展情况2、按规定我县政府或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年四个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及一般安全生产 专项会议等 组织到位:自治县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其摆到突出位置来抓紧抓好。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年初,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或下发上级政府、安委会或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有关文件,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落实了责任制。组织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仔细学习贯彻《xx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302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 6 号令)。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2024 年度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企业、乡镇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60 份;督促工矿企业与各班组、车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84 份。组织乡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事故隐患档案。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干部与车主、船主结对子,并与车主、船主签订有安全生产责任状,使管理的对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到个人,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第 6 号令)的要求,坚持每个季度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讨论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问题,县安委会的领导都能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碰头开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措施到位: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