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意见按照省市委灾后重建工作统一安排,省市13个单位在我县对口援建13个村级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建立有效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施工监管,确保我县对口援建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1、县委组织部要全面加强宏观决策、组织领导及关系协调
定期研究、分析项目建设工作
定期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程建设难题
指导、组织、协调,全面加强工程监督管理
2、乡镇党委要强化认识,抓好落实,全面组织、部署工程建设工作
要加大督促力度,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同时,要切实抓好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优质完成建设任务
3、各援建村党支部要积极参与、倾力配合省市援建单位扎实实施援建工程,村党支部书记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跟踪服务,现场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监管责任1
各援建村所在乡镇党委及村党支部,要积极参与全面配合省、市援建单位实施援建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工程的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要切实履行援建工程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建设工程的统筹、组织和与省市各援建单位、县级有关部门的联系、联络、协调工作,承担援建工程各个实施环节的监管责任
县级有关部门,包括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农发办、县国土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县发展计划局、县农发办主动做好援建项目的论证、上报和立项工作,尽量减免相关费用,确保把资金真正用在工程建设上
县财政局要精简手续,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快捷
县建设局要组织好援建工程的招投标第1页共3页(含议标)工作,要把好工程质量关,安排有资质的监理人员全面负责援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县民政局要履行村级阵地建设相关责任,积极支持项目建设
各部门按照特